【學程證書】106級系專業學程證明申請說明暨相關文件
大四同學,您好:
已修畢學程課程欲申請專業學程證書者,請檢付以下資料,送交系辦以便審核。
● 專業學程證書申請表【如附件01】。(一個學程填一張表)
● 歷年成績單。(請將欲申請之學程已修讀通過的科目以螢光筆標示出來,如申請二個以上學程,請以不同顏色標明)
● 抵充單。(如為新舊課程對照表之課程不需填,其他未開課之學程應修課程需抵充者才填,並需先經學程召集人核簽)
●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
※各學程應修讀課程請參閱附件『106-109系專業學程應修課程表』。
※※※跨領域-「智慧金融與大數據學程」(原名:金融科技與大數據學程)之學程證書改由教務處發放,
欲申請學程證書者,請依教務處規定辦理申請。操作方式如下:
(一)修讀申請:至校務系統(登入路徑:學校網頁"校務系統"登入帳號、密碼"申請"學程資格申請"
登錄申請學分學程修讀"按右鍵列印學分學程修習申請書:如表單一),
學生將列印出之學分學程修習申請書送至系辧審查 → 綜合業務處核章核章備查。
(二)證書申請:至校務系統(登入路徑:學校網頁"校務系統"登入帳號、密碼"申請"學程證書申請"登錄資料
"按右鍵列印學分學程證書申請書:如表單二),將列印出之申請書連同歷年成績表
(如申請該學期尚有修習科目,請另附選課清單,以利審查)送至系辧審核。
【學程抵充作業流程】:
- 檢附歷年成績單請學程召集人,審核可扺充之科目。
- 填寫「學分抵免(充)申請表」(詳如附件02,所有必選修科目請填同一張單)請老師於『審查意見』欄勾選同意或不同意並簽名。
- 將學分抵免(充)申請表連同學程證書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單一併送交系辦,以便審核。
※※ 專業學程證書申請表填寫方式請參閱附件00 sample檔。各學程應修課程請參閱附件—106-109系專業學程應修課程表
通過者預訂於110年4月底放發學程證書。109學年第2學期尚需修課者,請先填寫學程證書申請表並於上述期限內送交系辦,
待暑假成績公佈系辦確認成績及格審核過後,預計於7月下旬核發學程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