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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證書】108級學程證明申請作業公告!

大四同學,您好:

已修畢學程課程欲申請專業學程證書者,請檢付以下資料,送交系辦以便審核。

 專業學程證書申請表【如附件01】。(一個學程填一張表)

歷年成績單(請將欲申請之學程已修讀通過的科目以螢光筆標示出來,如申請二個以上學程,請以不同顏色標明)

抵充單【如附件04】。(如為新舊課程對照表之課程不需填,其他未開課之學程應修課程需抵充者才需填單,並需先經學程召集人簽核)

申請期間:自112年2月20日112年3月31日止

各學程應修讀課程請參閱附件02_『107後(含)入學系專業學程應修課程表』。

※※※跨領域-「智慧金融與大數據學程」(原名:金融科技與大數據學程)之學程證書改由教務處發放欲申請學程證書者請依務處規定辦理申請。申請程序分二階段進行如下:

【程序一】學程修讀申請至校務系統申請(登入路徑:學校網頁"校務系統"登入帳號、密碼"申請教務申請作業"學程資格申請" 學程資格申請: --請選擇學程-- 點選欲申請之學程名稱[例如:智慧金融與大數據學程] 列印學程資格申請書"按右鍵列印學分學程修習申請書[如表單一],將列印出之學分學程修習申請書歷年成績單一併送至系辧審查 綜合業務處核章核章備查。

【程序二】學程證書申請:學分學程修習申請書送交系辦審查後,請至校務系統確認是否已通過學分學程修讀申請,確認通過修讀申請後再進行證書申請。(登入路徑:學校網頁校務系統 登入帳號、密碼申請 教務申請 "學程資格申請 學程資格證書申請 --請選擇學程-- 點選欲申請之學程名稱[例如:智慧金融與大數據學程] 按右鍵列印學分學程證書申請書)將列印出之申請書送至系辧審核(如提出申請該學期尚有修習科目,請另附選課清單,以利審查)

※※ 專業學程證書申請表填寫方式請參閱附件00 sample檔。各學程應修課程請參閱附件02_『107後(含)入學系專業學程應修課程表』

通過者預訂於112年4月底放發學程證書。111學年第2學期尚修課者,請先填寫學程證書申請表並於上述期限內送交系辦,待暑假成績公佈系辦確認成績及格審核過後,預計於7月下旬核發學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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